规章制度

厦门大学能源学院本科实验室6S定期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

厦门大学能源学院本科实验室6S定期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仪器、药品使用及储存管理,加强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实验室,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大学能源学院本科实验室内部管理。

一、定期检查制度

6S定期检查围绕六个检查内容: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每项6S基本完成后制定统一评估标准,学院6S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2次对6S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

引入6S并基本完成后,要建立“6S维护组织”。维护组织主要负责6S的定期评估、不定期发布6S标语和海报、表彰6S优秀人员等。

具体检查方法及评估标准见厦门大学能源学院本科实验室6S管理评估标准表。检查后将检查情况在学院内公示并将检查结果提交教务处备案。

二、奖惩制度

6S的实施不仅仅是各个实验室负责人和仪器设备负责任的事情,更是每个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领导小组的每个人应该以身作则,严格履行6S的各项义务,并以6S要求规范自己。在实施过程中,营造一个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发挥各自能动性的环境,这对于掀起推进6S的高潮非常重要。

6S管理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执行情况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使其与6S推行不好的部门和个人明显区别开来。

每次检查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对于6S管理表现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和嘉奖,并在员工年度考核中,将6S工作成绩列入考核绩效权重中,特别优秀团体或个人在年度考核评奖中优先推荐。因6S管理工作受到学校有关部门通报表彰的团体或个人,学院除在评奖评优中优先推荐外,并适当提供物质奖励。

对于6S管理工作较差的管理人员,学院采取6S领导小组组长约谈直至学院公开批评,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