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厦门大学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为了做好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科研工作的安全进行,参照厦门大学《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院成立安全卫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日常安全管理,对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负责对学院的安全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实验室设安全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事务。
组长: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 学院分管安全副院长、副书记
成员:学院办公室主任、各研究所分管安全副所长、
学院团委书记、学院安全秘书
(二) 实验室安全员
各课题组/实验室负责安全工作的教师或工程师。
根据学院的安全管理需要,制定以下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和条例:
附件1
能源学院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学院的消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事故发生后,现场发现人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向“119”和“120”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地点、发生时间、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同时,通信联络组立即与学校总值班室(2186110)、保卫处(2888110)和医务室(2886120)取得联系,并向各级领导报告情况。
疏散引导组派出人员在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指示消防栓位置,引导消防员登高布置水枪,组织人员协助学校保卫处清理自行车、汽车等路障。
附件2
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能源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3
能源学院化学品药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依据《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制定本管理制度。
附件4
能源学院气瓶使用规定
为加强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定:
附件5
能源学院废液室使用规范
为了保障我院废液室的良性循环使用,参照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处转发《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规范细则》规定,制定以下废液室使用规范,请各实验室严格执行:
附件5.1危险废物场所标志(学院统一提供)
附件5.2危险废物标签(学院统一提供)
附件6
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厦门大学《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能源学院安全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实验室。办法对学院检查小组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并对学院各级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安全检查的程序及内容作出说明。
第二章学院安全检查程序
第一条 学院安全检查分三类进行分别是日常例行检查、学院安全巡查及安全专项检查。
第二条 学院日常例行安全检查由学生督导组和学院安全管理员共同完成。检查频率为每周一次。其中学生督导例行检查为定时检查,由本院学生进行,每两周安排一次。检查内容按附件6.1《能源学院安全检查项目清单》进行。学院安全管理员例行检查为不定时突击抽查,至少每两周一次,按需进行,检查重点为安全检查后的落实及日常安全隐患的提醒及排除。检查人员主要是学院实验秘书和公共事务管理员。
第三条 学院安全巡查小组由学院安全分管领导和各所分管安全副所长共同带队,各方向实验室安全员共同参与。安全巡查每月月末进行。巡查重点主要是重点安全隐患的发现。
第四条 学院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学校安全专项检查通知要求进行,由学院分管副院长带队,学院安全秘书协助完成。
第五条 各类检查结果由学院安全秘书汇总,及时反馈给各实验室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员。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督促,各实验室安全员具体负责执行,及时落实相关整改要求。
第六条 学院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应配合各类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具有接受监督检查并整改的义务。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屡次出现或长期不落实整改,由安全秘书汇总情况提请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实验室签发限时整改令,要求限时整改。
附件6.1
能源学院实验室例行安全检查清单
序号 |
检查项目 |
1 |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1.1 |
有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 |
1.2 |
有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 |
1.3 |
有危险实验和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 |
1.4 |
贵重仪器有使用登记和仪器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 |
2 |
实验室环境及管理 |
2.1 |
公共场所、通道不得任意堆放仪器和其他物品 |
2.2 |
实验区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私人物品(包括食物、寝具、自行车等等) |
2.3 |
实验室物品应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 |
2.4 |
实验室不得堆积大量杂乱物品,如纸板箱、废电脑、破仪器、破家具等 |
2.5 |
实验室不得堆积大量空试剂瓶,空试剂瓶及废液应合理包装及时入学院废液库处理 |
2.6 |
室内无人时实验室门应关闭 |
2.7 |
实验室可视窗全天不得遮挡,办公室可视窗除午休时间,其他时间不得遮挡 |
3 |
实验规范 |
3.1 |
实验时需穿实验服; 进行化学实验、有危险的机械操作等需佩戴防护眼镜; 特殊场所按需佩戴了安全帽、防护帽,无长发飘散在外的现象;必要时穿戴防护手套 |
3.2 |
非实验区(如电梯、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餐厅等)不穿戴实验服、实验手套等 |
3.3 |
实验室内无穿拖鞋、短裤等现象 |
3.4 |
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全程在场,不得离岗 |
3.5 |
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等标签信息明确,至少包括名称、责任人、日期等 |
3.6 |
配置试剂、合成品等不得无盖放置 |
3.7 |
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专用标签纸 |
3.8 |
无在原标签纸未撕去的空试剂瓶中存放其它化学品的现象(除非将原标签撕去、重新贴上专用标签纸) |
3.9 |
不存在使用破损量筒、试管等玻璃器皿的现象 |
3.10 |
无试剂瓶、烧瓶等开口放置的现象 |
3.11 |
实验垃圾合理分类处理,不与生活垃圾混放 |
3.12 |
不得随意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特别是有机废液。 |
3.13 |
对于产生有毒和异味废气的,有气体吸收装置 |
3.14 |
通风厨使用需规范(不使用时需拉下) |
4 |
水电安全 |
4.1 |
无插头插座不匹配或私自改装的现象 |
4.2 |
无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特别是跨走道拉电) |
4.3 |
无电线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的现象 |
4.4 |
无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的现象 |
4.5 |
无多个接线板串联、接线板直接放在地面的现象 |
4.6 |
无电源插座未固定、插座插头破损现象 |
4.7 |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有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应拔出电源插头 |
4.8 |
无人状态下,充电器(宝)不能充电过夜 |
4.9 |
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如实在必要,应有防护挡板或防护罩 |
4.10 |
下水道畅通,不存在水龙头、水管破损现象,或其他漏水现象 |
4.11 |
无自来水龙头开着时人离开的现象 |
5 |
化学药品安全 |
5.1 |
有化学品的动态台帐 |
5.2 |
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并贴标显示,放置位置合理便于查找取用 |
5.3 |
强酸与强碱、氧化剂与还原剂等分开存放 |
5.4 |
固体与液体分开存放(如在同一试剂柜中,液体需放置在下层) |
5.5 |
化学品不存在叠放现象 |
5.6 |
腐蚀溶剂配有托盘类的二次泄漏防护容器 |
5.7 |
化学试剂标签无脱落、模糊现象 |
5.8 |
无存放大量大桶试剂现象 |
5.9 |
无试剂药品过期现象 |
5.10 |
无大量化学试剂实验完未归位(较多试剂散放在外面) |
5.11 |
强毒性药品至少需配备专柜,上锁并专人管理(剧毒药品要双人双锁),做好使用登记 |
5.12 |
易制毒品、制爆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 |
6 |
气体安全 |
6.1 |
有气体钢瓶台帐,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气瓶有状态标识牌(标识满瓶和空瓶) |
6.2 |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 |
6.3 |
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监控报警装置等 |
6.4 |
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高温设备)、配电箱等 |
6.5 |
气体钢瓶未固定(一般用铁链) |
6.6 |
气体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 |
6.7 |
有气体管路标识,对于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张贴了详细的管路图 |
6.8 |
实验结束后,气体钢瓶总阀已关闭,定期对气瓶和气路系统进行捡漏(需有检查台账) |
6.9 |
无废旧气体钢瓶,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 |
7 |
仪器设备安全 |
7.1 |
冰箱内存放的物品必须标识明确(包括品名、使用人、日期等),并经常清理 |
7.2 |
不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电阻炉 |
7.3 |
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 |
7.4 |
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
7.5 |
烘箱、电阻炉等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 |
7.6 |
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周围要有一定的散热空间,不存在堆放杂物,影响散热的现象 |
7.7 |
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
7.8 |
无烘箱位置放置过低、影响物品取用的现象 |
7.9 |
烘箱、电阻炉等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 |
7.10 |
未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不使用明火电炉 |
7.11 |
高温高功率加热设备,如电加热锅、电吹风、电热枪、电烙铁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
附件7
能源学院门禁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验室进出管理和来访人员登记,提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意识,杜绝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充分发挥门禁系统识别人员、提高防盗能力的功能,制定以下门禁管理办法:
附件7.1
能源学院门禁开通要求
说明:
附件7.2
能源学院院内新进人员开通门禁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
|
所在课题组 |
|
学号(教工号) |
|
|
同批申请人员 |
此处填其他申请人姓名、学号(教工号)。 同一课题组申请相同门禁权,填写一张表即可 |
申请审批及相关信息 |
|
申请权限 |
门禁权限: 填开通区域名,A101 。 开通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学生填写) |
申请人 安全申明 |
本人已了解了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知识,掌握了正确的预防与急救方法,并将认真遵守能源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人身安全。
声明人签字: 所有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课题组 组长)审核意见 |
导师/课题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安全员意见 |
是否已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是 □否 实验室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7.3
能源学院校(院)外交流人员开通门禁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
|
所在课题组 |
|
交流时间 |
|
申请审批及相关信息 |
|
申请权限 |
门禁权限: □和木楼A栋大门 □和木楼B栋大门 □其他 。 申请时限: □短期( 个月) □长期(聘期内) |
申请人 情况说明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课题组 组长)审核意见 |
导师/课题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安全员意见 |
是否已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是 □否 实验室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